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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如何的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2:28:09

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是如何的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物产生的孳息一般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想要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清偿债务的,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要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质押抵押清偿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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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质押的清偿顺序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几个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押物产生的孳息一般是归质权人所有,但合同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想要质押物产生的孳息清偿债务的,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要在质押合同是约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微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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