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追讨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2:14:40
一、对方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怎么追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如何追讨,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只能起诉债务人追讨。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17条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零成本转让债权债务是否违法
一、零成本转让债权债务是否违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零成本转让也是合法的,而债务经债权人同意,也是可以转让的,所以零成本转让债权债务,符合规定就不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债权的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零成本转让债权债务是否违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逃债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被执行人必须有离婚逃债的行为存在,即被执行人实施了旨在逃债的违法行为。
2、该行为发生在债务产生后,包括(1)债务产生后诉讼前。(2)诉讼过程中。(3)法律文书生效后。
3、该行为必须是被执行人故意所为。(1)在离婚时向有关机关隐瞒债务。(2)分割债务未征得的同意,是在暗中对可供被执行财产进行处分的。(3)明显不公平。有的将被执行人个人财产、全部分给被执行人配偶,有的被执行人配偶分得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被执行人仅分得少量随身物品,债务都由被执行人承担,以此逃避债务。
4、行为人必须是实施离婚逃债行为的人。
5、其处分财产尚未被明确为执行标的,即不是法律文书中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也不是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是将来可能成为执行对象的财产。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方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如何追讨,要看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可以起诉男女双方,如果是个人债务的,只能起诉债务人追讨。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微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离婚时债务如何解决
一、离婚时债务如何解决如果尚未到期的债务根据夫妻的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如果以此约定逃避债务的,约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资助与起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离婚时债务与债券如何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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