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有债务纠纷有车会执行房产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2:12:50
一、个人有债务纠纷有车会执行房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个人债务纠纷案件后,被执行人有车可供执行的,如果车不足以抵偿债务的,可以执行房产,如果房屋是被执行人生产必需的,可以查封不能执行。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所必需的物品;
什么情况下可以做债权债务转让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做债权债务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三种情况下例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基于当事人之间信赖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合伙合同。保证合同,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转让。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这是合同自由的体现。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应当注意的是,债权...(什么情况下可以做债权债务转让 )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人民法院审理个人债务纠纷案件后,被执行人有车可供执行的,如果车不足以抵偿债务的,可以执行房产,如果房屋是被执行人生产必需的,可以查封不能执行。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微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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