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份遗嘱之间有冲突,该怎么办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2:08:08
一、多份遗嘱之间有冲突,该怎么办(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以公证遗嘱或最后遗嘱为准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嘱的类型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当存在多份遗嘱且相互冲突时,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排除无效遗嘱后,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
不是所有的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继承人在以下情形下订立的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总之,存在多份遗嘱时,公证遗嘱的效力要高于其他遗嘱,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在现实生活中,遗嘱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很可能影响整个家庭的和睦关系,这可能也违背了被继承人订立遗嘱的初衷。妥善处理遗产继承问题,欢迎来知律律进行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