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产之后可否不继承转卖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4 22:07:29
一、公证遗产之后可否不继承转卖
公证遗产之后不继承不能直接转卖。
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只要没有办理继承过户,住房产权还是属于原房主所有,和继承人无关。继承人无权把不在自己名下住房卖掉,过户他人,需要办理继承过户,确权后,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遗产公证的程序有什么
(一)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1、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
2、审查。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
3、予以公证。
(二)公证必须到的公证机关办理,一切单位领导、组织、街道、政府机关等证明都不能称公证。
(三)公证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办理。由于立遗嘱是与人身关系密切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就象结婚、离婚、收养等一样,是不能由亲属朋友或律师等代理办理的。如果遗嘱人确有病而无法出门或出门有困难的,可由他人代理去请公证员到遗嘱人的住所当面办理公证手续。
(四)遗嘱的审查必须严格根据法律而办理。
订立遗嘱,除非是订立的公证遗嘱,否则的话并不是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根据《继承法》当中的规定,即使没有办理公证,其实也不会影响到遗嘱的生效。但如果是公证遗嘱就不同的,此时办理公证手续就是生效要件,缺少了必然会导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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