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教练出车祸致2名学员身亡 重大交通事故一定要坐牢?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3:40:55
7月16日下午3点25分,陕西榆林榆阳区塞北阳光驾校一名教练带学员科目三上路学习,在位于榆阳区榆麻路与产业三路路口向北100处,与一辆丰田越野车发生碰撞,教练车内共5人,其中副驾驶一名学员(刘某某)当场死亡,另外一名学员韩某重伤送往医院急救,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学员以及教练不同程度受伤,目前还在重症监护室。
学员家属称,到目前为止,既没有任何人对死者家属进行抚慰,又没有人跟进重伤学员的治疗工作。没有得到警方和驾校方的任何回应。
一名死者的家属@貂蝉少女于7月18日16时在微博发长文质疑,并向媒体求助。
对此,榆林交警回应,待调查取证结束、证据取证全面后,三大队将按法定期限及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妥善处置后续工作,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后续的处置结果,我们将及时向家属送达告知并向社会公布。
事后据其中一位家属回应称,女孩是今年应届生,已经面试了英语教师岗位,还差2天就可以接到分配通知,没想到竟发生了这样的悲惨事故。
真的是太可惜了!所以说开车上路一定要小心,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那么,车祸2人死亡属于重大交通事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定要坐牢?
车祸2人死亡属于重大交通事故?
《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分为四个等级: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一至二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一至二人,或者轻伤三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三千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三千元以上不足六万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时重伤八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时重伤五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六万元以上。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一定要坐牢?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