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导游的哪些行为不对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3:28:05
导游人员计分办法实行年度管理10分制。《导游人员违规通知单》是违规导游被扣分的凭据,一式三联,一联为检查单位留存,一联通知其发证单位,一联交违规人。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导游人员扣分的违规行为归纳为27种:
一、扣除10分的行为
1、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的;
2、诱导或安排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项目的;
3、有殴打或谩骂旅游者行为的;
4、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的;
5、未通过年审继续从事导游业务的;
6、因自身原因造成旅游团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二、扣除8分的行为
1、拒绝、逃避检查,或者欺骗检查人员的;
2、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的;
3、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
4、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迷信内容的;
5、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
三、扣除6分的行为
1、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购买旅游者物品的;
2、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的;
3、因自身原因漏接漏送或误接误送旅游团的;
4、讲解质量差或不讲解的;
5、私自转借导游证供他人使用的;
6、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救助的。
四、扣除4分的行为
1、私自带人随团游览的;
2、无故不随团活动的;
3、在导游活动中未佩带导游证或未携带计分卡;
4、不尊重旅游者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
五、扣除2分的行为
1、未按规定时间到岗的;
2、10人以上团队未打接待社社旗的;
3、未携带正规接待计划;
4、接站未出示旅行社标识的;
5、仪表、着装不整洁的;
6、讲解中吸烟、吃东西的。
导游人员10分分值被扣完后,暂停从事导游业务,须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继续从事导游业务。
导游对于游客游览影响很大,称职导游会让您旅游舒心,而不称职的导游会让您很不开心。希望小编整理的内容能够帮大家了解导游的哪些行为违规从而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大家浏览。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