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刑事诉讼中单位能否做证人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3 15:27:04
一、刑事诉讼中单位能否做证人不能。单位作为一种组织机构,它本身并不具有感知事物的能力,单位不是刑事诉讼中规定的证人,所以是不能作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二、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以上的内容告诉我们,刑事诉讼的证据包括哪些以及刑事诉讼中单位是否能做证人,答案是不可以的,因为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的必须是自然人,而不是单位。如果您还有关于刑事诉讼证据方面的法律问题不明白,可以登录我们知律律网站咨询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