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通报3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典型案例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3:14:34
日前,长沙县通报3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典型案例。
1. 关于澄清对长沙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晓干涉、影响、操作学校校区建设,进行工程建设利益寻租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杨晓被举报干涉、影响、操作北师大浔龙河及空港城校区,春华中学新校区的校区建设,进行工程建设利益寻租等问题。经调查,县教育局仅在办理立项时提供参考意见或协助办理立项,并未发现杨晓干涉、影响、操作上述三个项目的招投标,进行工程利益寻租的问题,长沙县纪委对不实举报及时予以澄清。
2.关于澄清对长沙县安沙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肖钢对信访人问题不回复和包庇袒护被举报对象问题的不实举报。2018年5月,肖钢被实名举报对信访人所反映问题不予回复,且包庇袒护被举报对象等问题。经调查,2016年4至7月,安沙镇纪委和肖钢2次收到信访人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后,均依纪依规及时进行了调查,并分别将调查结果向信访人进行了回复,镇纪委与信访人还签署了《双向承诺书》。同时,2014至2017年,该举报人因3次违纪,被安沙镇纪委分别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未发现肖钢对信访人所反映问题不予回复、包庇袒护被举报对象的问题,长沙县纪委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3.关于澄清对长沙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李振宇在调查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忽悠百姓问题的不实举报。2019年7月,李振宇被实名举报在调查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忽悠百姓。经调查,2019年6月,李振宇经批准后,对“反映长沙县法院某法官在诉讼中判案不公问题”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李振宇结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依据,通过调取书证、与相关当事人谈话等方式开展调查后,对反映的上述问题作出了反映不实的结论,并按程序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李振宇在收到问题线索后,及时依纪依程序开展工作,未发现李振宇在调查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忽悠百姓的问题,长沙县纪委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长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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