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丢失怎么补办?出生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3:05:31

据卫生部、公安部关于《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应到辖区内妇幼保健机构办理,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持证人父母或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等出具的造成《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被盗的证明材料;
(二)接生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三)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已报或未报户口的证明;
(四)父母双方户口簿及身份证。
已经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后遗失的,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文,副页和存根粘贴在《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上与相关证明资料,登记永久保存。
出生证明的法律效力:
出生证明有法律效力,它是证明孩子获得民事权利能力、证明其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最有力的证据之一。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对保护新生儿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医院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
出具虚假《出生医学证明》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其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资格。卫生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管理机构、签发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导致《出生医学证明》记载内容不真实的,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也就是说出生证明是有法律效力的。希望小编的分享能对您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法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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