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怎么办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2:50:14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拘役的罪犯患有疾病而被有关机关批准监外治疗。保外就医也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保外就医的必要条件:
罪犯符合以下情况,准许保外就医:
严重疾病甚至有死亡危险的
由死刑、无期徒刑表现良好而减刑的、服刑七年以上或者服刑年头已经过了原判决的三分之一的,有长期慢性病并且没治好。(面临死亡威胁的重大疾病不受上述条件约束)
60周岁以上身体素质差的服刑人员
身体残疾不能自理的服刑人员
保外就医的申请程序
1.由监狱所在区的所有警察进行评议,通过后报监区审核
2.经过监区同意以后,填写《申请病残鉴定书》。送到相关医院进行鉴定,由鉴定医师填写后送到监狱执行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3.由监狱执行组织(法医和检察院)进行初步讨论,符合条件的填写《监犯暂时允许监外执行审批表》。
4.通知家属填表《监外执行取保书》,并通过具保人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
5.报省监狱管理局生活卫生部门、狱政管理部门,由监狱管理局审批。
6.宣读《监外执行犯守则》、《具保人须知》,并且签名。
7.填写监外执行报道证。
通过上述得知申请保外就医的流程是相当麻烦的复杂的,并且整个环节中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同意,那么就无法申请保外就医。
现在再来聊聊还有那些是无法申请保外就医的:
死刑缓期期内的、无期徒刑内的。
罪行严重,民愤意见大的。
为了逃避监狱内惩罚的,自残自杀的。
还有以下情况也要注意,保外就医过程中被收监并且外保期间不计入刑期的情况:
骗取保外就医的;
自杀自残的故意拖延就医时间的;
办理保外就医不就医的;
恶意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屡教不改者;
违法犯罪的;
不按照程序向公安机关不报道的。
保外就医期满的提前两个月再去鉴定医院进行重新鉴定,就医情形消失的,收回监狱继续执行,符合续保的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保外就医期间死亡的,家属应去公安机关和医院开具死亡证明和除名。保外就医期间服刑期已满的情况下应及时办理释放手续。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的情况下,在取得审理法院的相关文书后除去保外就医资格。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