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撤销婚姻就是未婚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2:43:21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婚姻大事,对年轻人双方被高度重视。而双方办理结婚手续后,就标志着婚姻关系的建立。可在特殊情况下,男女一方是由于胁迫而结婚,这种婚姻注定不会幸福,为了维护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可以提出撤销婚姻。那么,当事人撤销婚姻是否视为未婚?对此,我们跟随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
一、当事人撤销婚姻就是未婚吗
如果婚姻关系撤销,则说明之前的婚姻是无效的,因此,当事人就应该按照未婚对待,而不能视为离婚。
有权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人只能是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人。这是由于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能真实的表达自己的意愿,婚姻关系违背受胁迫方的意志。为了贯彻执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受胁迫方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婚姻意志,婚姻法规定,尽管胁迫的婚姻已经成立,但是受胁迫方仍可以在胁迫的婚姻成立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其婚姻效力的申请。由于胁迫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在缔结婚姻关系时,并没有违背自己真实的婚姻意思,换句话说,他(她)在结婚时已经明确知道自己将与被胁迫方结婚,且愿意与其结婚,因此胁迫婚姻的这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成立后,没有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请求权。
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方虽然具有撤销该婚姻效力的请求权,但是这一请求权的行使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这个规定表明,受胁迫方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使行撤销其婚姻效力的请求权。这是因为,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往往是受胁迫方违背了自己的意愿而缔结的婚姻,如果结婚后受胁迫方自愿接受了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那么法律就会让这个婚姻关系继续有效。如果结婚后受胁迫方不愿维持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就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其婚姻效力,使已经缔结的婚姻关系失效。
二、撤销婚姻提出的时间是多久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可撤销婚姻的特点是什么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3、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的,它有时间限制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撤销婚姻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按照规定,在一方因胁迫而结婚的特殊情况出现时,当事人可以提出撤销,应该在结婚登记一年内提出。如果婚姻关系撤销,则说明之前的婚姻是无效的。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更多相关问题,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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