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病房命案嫌犯一审被判死刑 曾有过前科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2:31:30
2018年3月6日,记者从被害人近亲属和代理律师处获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8年2月12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小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终身。被害人近亲属和代理律师告知,一审宣判后,吴小成已提出上诉。
李艳艳与吴小成都是年过三旬的大龄青年,均为某婚恋网站的注册用户。2017年2月,两人在网上相识并开始交往。
聊城中院审理查明,李、吴两人相识后建立恋爱关系,此后多次发生纠纷。吴小成称,李艳艳与其他男性来往,令他很生气;李艳艳则在生前的笔录中称,吴小成多次要和他“处对象”,被其拒绝后依然纠缠。
2017年6月17日晚,吴小成对李艳艳实施殴打,致其腰椎横突骨折,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7月11日凌晨4点左右,吴小成从自己床铺下拿出一把折叠刀,骑电动车去了聊城市中医院,进入李艳艳所在的8楼9病室。
法院判决书查明,吴小成进入病房后,持刀割伤李艳艳颈部,致颈部偏左侧长约7厘米横行创口,偏右侧长约10厘米横行裂伤,刺伤左肩部。李艳艳被医护人员送往急救室,7月19日上午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艳艳系重要血管破裂致中枢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2017年12月18日,聊城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吴小成受审时称,他当时携刀去医院找李艳艳,是打算当面切自己的手指头求其原谅,可到病房面对面时突然心生恨意才下了手。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则认为,从行凶前“踩点”等案情来分析,吴小成杀人系事先预谋。
判决文书显示,辩护律师认为吴小成具有自首情节,未被法院采纳;吴小成2012年曾因强奸前女友判刑五年,法院认为他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李艳艳的哥哥李维虎曾告诉澎湃新闻,案发前吴小成一直用名“吴立国”,他和妹妹李艳艳都不知道吴小成有“前科”。而相关判决书显示,吴小成曾于2012年6月将前女友史某强制带至自己家中实施强奸,后被判刑五年。
2016年6月底,吴小成经减刑获释出狱,7个月后,吴小成在婚恋网站认识了李艳艳。一年后,命案发生。
灰尘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