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温州市南白象街道南湖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2:28:10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温土资瓯公[2017]66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现就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南湖村城中村改造工程(低效用地)。

  2、项目用地位置:南白象街道南湖村。

  3、批准机关、批准时间、批准文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于2017年06月16日以浙土字(330304)A[2017]-0005号批准。

  4、批准征地面积:项目用地面积:2.5254公顷, 其中:征收南湖村集体土地18.3189公顷(计274.7835亩),其中一般建设用地11.3264公顷(计169.896亩),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6.9925公顷(计104.8875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温州市市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文件、《关于市人民政府令第143号实施后有关政策衔接的意见》(温政办[2014]111号)。

  三、征地补偿标准:

  1、本次征地实行区片综合价补偿,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序号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

  地类

  面积

  (亩)

  补偿标准(万元/亩)

  补偿金额(万元)

  1

  南湖村

  农用地(除菜地、10米以上林地外)

  0

  7.2

  0

  2

  南湖村

  菜地

  0

  8.4

  0

  3

  南湖村

  10米以上林地外

  0

  7.2

  0

  4

  南湖村

  建设用地(一般建设用地)

  169.896

  7.2

  1223.2512

  5

  南湖村

  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A)

  104.8875

  7.2

  755.19

  6

  南湖村

  建设用地(城镇低效用地C)

  0

  7.2

  0

  7

  南湖村

  未利用地

  0

  7.2

  0

  合计

  274.7835

  7.2

  1978.4412

  2、征地补偿费用为:2044.3892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仟零肆拾肆万叁仟捌佰玖拾贰元整),其中:

  1) 土地补偿费:659.4804万元。

  2) 安置补助费:1318.9608万元。

  3) 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65.9480万元。

  4) 地面附着物补偿费按实另行补偿。

  3、征地补偿费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分配。

  四、征地安置措施:

  1、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本次征地可安排252人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

  2、住宅用房安置指标:本次征地政府可安排住宅用房安置指标6293.25平方米。

  3、其他安置方式:/。

  五、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在征地报批前通过书面送达、公开张贴征地听证告知书等形式,告知并征求了被征地村的意见,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听证申请。本次公告后,仍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村民委员会为单位,用书面形式送达本机关(联系电话:85250780、联系地址:瓯海区府11号楼406室),逾期将被视为放弃。

  六、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并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本机关组织实施。对公告涉及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书面向温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协调,协调不成的,申请人可按规定的程序向裁决机关申请裁决。协调、裁决期间,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七、本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在本机关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zgt.gov.cn)公告公示专栏内予以公布。当事人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本机关已经与被征地村、街道办事处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街道办事处和被征地村要按照协议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九、公告期10天。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7-85250780 监督电话:0577-88367317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盖章)

  2017年10月11日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