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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土地即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2:26:58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的决定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口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规定,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以海口市政府批复为准。

  三、征收期限: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到征收完成。

  四、征收主体: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秀华路2号。

  五、征收实施单位: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项目指挥部,联系电话:68646030。

  六、征收补偿安置:按《海口市秀英区五源河片区(一期)博抚村征收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七、被征收人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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