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被建议调至死刑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2:04:28
一、拐卖妇女、儿童人贩子的量刑起刑点被建议调至死刑!
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将被判以拐卖妇女儿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有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奸淫被拐卖的妇女;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等情节出现,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也建议加重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她认为,因为对拐卖妇女儿童人贩子量刑不够重,所以才使得一些人贩子依旧不肯收手,从而使得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屡禁不止。在量刑上,她建议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起刑点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她提这一建议的出发点也是想妇女、儿童能在法律上得到更进一步的保护。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加重的必要性
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手段和行为都极其恶劣,都是通过坑蒙拐骗的方式,或者是以更为暴力的方式直接将妇女、儿童拐走,破坏了很多家庭的完整性,给社会造成极差的影响;此外,拐卖妇女、儿童所产生的暴利,也驱动着拐卖妇女儿童人贩子的行动,如果能从根源上加大打击力度,才能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犯罪?
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将他们贩卖给其他人,那么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否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一刑法主要是针对不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些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也构成犯罪,如果将收买的妇女、儿童转手出卖,那就构成了拐卖妇女、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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