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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处理遗赠纠纷?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2:03:52
遗赠和遗嘱是有区别的,遗赠纠纷也是会存在的。当面临遗赠纠纷的时候该怎么处理呢?请看下文内容。

遗赠纠纷处理: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部分或全部赠予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就是说遗赠中的继承人是指除了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外的人。遗赠可以通过遗赠人生前和受遗赠人签订遗赠协议,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遗赠具有法律效力。这里的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履行双方约定的义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有效遗嘱的条件:
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立遗嘱人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4.遗嘱的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
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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