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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回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3 15:24:49
一、民法典中回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被征收人取得回迁房后,如果首次办理产权登记的,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土地权属证明、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等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不动产权利第一次登记。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五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四)房地产调查或者测绘报告;(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二、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会出现如下一些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
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取得拆迁安置房后,办理产权登记的,被拆迁人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资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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