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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是强制措施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3 15:24:49
一、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是强制措施吗责令相关人员停止执业活动是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区别是什么(一)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一种制裁,而行政强制执行不是制裁,不以设定某种新的义务为宗旨,本质上属于执行行为,在相对方开始履行或应允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或义务时,强制执行措施即应停止。(二)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促使被强制人履行法定义务,而行政处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惩戒行政违法行为。(三)实施的机关不尽相同。行政强制执行除由行政机关实施外,主要由人民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而实施;而行政处罚只能由行政机关或法定组织实施。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是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而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是对执业人员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进行的惩罚,暂停期限届满后可以从新执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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