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判归一方抚养不能变更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1:50:56
在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如果离婚了,那么是需要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分割的,那么如果在判决的时候孩子归一方,在之后可以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池州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孩子判归一方抚养不能变更吗?
我们国家《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法院当时将哺乳期内的女儿判归你前妻抚养。
但是,法院就孩子判归项某直接抚养,并不否认你的抚养权,你仍然有抚养孩子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你和项某都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你现在仍然有权要求直接抚养孩子,这要与项某及孩子协商。按规定,对年满10岁的孩子要征求和尊重其本人的意愿。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变更抚养
条件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书规范
甲方(男方):** 男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乙方(女方):** 女 年月日生 汉族 户籍地: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的协商,现就双方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抚养人**,男,现年*岁,原由女方**抚养。
现双方协商同意孩子**自 年月日起随男方**生活,男方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其抚养权归男方**。
二、乙方**不负担孩子的任何抚养费用。
三、关于探视权的规定
1、女方对孩子**享有探望权。
2、探望时间及次数:女方每个星期至少可以探望孩子**一次。
四、女方日后协助男方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五、如遇其它未尽事宜或应时事宜,按照一切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这个需要双方协商,也可以去法院申请,如果去法院申请的那么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找律师咨询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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