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1:47:51
在离婚的时候对抚养权进行分配,有些人是不同意这个分配的结果,但在法律面前自己无法改变。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也不断的找方法想要去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湖南律师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允许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情形
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诉讼时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法院判决归谁抚养就归谁抚养,一般不能改变。
但为了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使儿童能够健康成长。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十六条又作了一些规定: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
3、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
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子女抚养权的判定考虑哪些因素
首先,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其次,2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以下情况的,可随父亲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2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其三,对2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3)无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其四,父亲和母亲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双方对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有争议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以准许。
允许变更抚养权有哪些情形?只有符合抚养权变更条件才能够依法变更,如果不符合抚养权变更的情况而强行去变更,只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给自己带来各种伤害。对于允许变更抚养权的内容如果你存在疑问,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 浙江律师 深圳律师 江苏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