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变更纠纷,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可否要求降低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1:46:20
抚养费这些在法院判决之后就应当在下个月开始进行交纳,如果说有一方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费的话,是否可以被法院所接受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可爱的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抚养费变更纠纷,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可否要求降低抚养费
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根据我们国家《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可知,抚养费不是不变数额,根据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降低,子女可以向父母一方提出增加抚养费请求;同理,当父母一方生活发生变化,也可以请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数额。其中,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给付抚养费的一方请求减少或免除抚养费时,应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费用的支付对其本人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或该数额超出其当前实际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要求抚养费变更这种情况是可以的但是必须提交充足的材料,要是自己因为一些疾病而没有办法工作或者是工作出现了重大问题无法达到以前的标准这类情况都可以申请降低抚养费,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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