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通报6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1:13:24
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杭州市余杭区纪委将近期查处的六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西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品牌推广部总设计师林稼波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2月13日晚,林稼波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林稼波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15.5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4月,林稼波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2019年6月,林稼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区水务控股集团良渚供排水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林?t春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6日晚,林?t春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林?t春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1.4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3月,林?t春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2019年6月,林?t春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3.崇贤街道区域发展与治理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原主任任建栋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6月20日晚,任建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任建栋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1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6月,任建栋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拱墅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2019年9月,任建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
4.余杭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莫卫森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0月13日晚,莫卫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莫卫森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3.9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10月,莫卫森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2019年12月,莫卫森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5.仁和中学原副校长王跃奇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8月18日凌晨,王跃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王跃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0.2mg/100ml,属醉酒驾驶。2019年8月,区人民检察院对王跃奇作出不起诉决定。2019年11月王跃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6.仁和街道东风村党委副书记余海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4月4日下午,余海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余海血液中乙醇含量为63.2mg/100ml,属酒后驾驶。2019年5月,余海被区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2019年10月,余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杭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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