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廖凯波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1:13:09
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九江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廖凯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凯波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腐化堕落,道德败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廖凯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亲”“清”不分,甘于被“围猎”,违规大肆收受礼品、礼金,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违规提拔使用干部,大搞权钱交易,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所在地方政治生态;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廖凯波“六大纪律”项项违反,对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危害,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廖凯波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廖凯波简历
廖凯波,男,汉族,1957年6月出生,湖北广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2月至1993年2月,历任九江市七中教师,共青团九江市委干部、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副书记,永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1993年2月至1994年11月,任湖口县委副书记;
1994年11月至1997年1月,任湖口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7年1月至2005年4月,任湖口县委书记;
2005年4月至2006年6月,任九江市政府助理巡视员、湖口县委书记;
2006年6月至2006年12月,任九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助理巡视员;
2006年12月至2011年9月,任九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九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9月免职;
2017年8月退休。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