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邹志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1:11:16
日前,经中共金华市委批准,金华市纪委市监委对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邹志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邹志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受礼;为涉黑犯罪分子及其经济实体提供帮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执法活动;在行政审批事项、诉讼纠纷解决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及黑恶势力谋利,非法收受钱财。
邹志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志伟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审查调查期间,邹志伟在忏悔书中剖析,自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不真”,精神缺钙,职务达到“天花板”后更是心态失衡,初心不在、思想滑坡、私欲膨胀,热衷于接受请托打招呼,为黑恶分子搭桥铺路,痴迷于高息借贷敛钱财,心存侥幸,漠视法纪,最终滑向深渊,晚节不保。其表示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认罪悔罪,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邹志伟简历
邹志伟,男,汉族,浙江武义人,1958年8月出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5.08―1979.04 永康市花街乡潘宅村知青、营业员
1979.04―1986.05 武义电厂工人、技术员、团委书记、电力调度所副主任
1986.05―1993.06 武义县委宣传部干事、副科长、科长、副部长
1993.06―1996.06 武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文明办、创建办主任
1996.06―1997.11 武义县府办副主任、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1997.11―2001.02 金华市公安局办公室(1998.04主任科员)
2001.02―2001.11 金华市公安局公安周报总编(1998.09―2001.06在国防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班学习)
2001.11―2005.07 金华市公安局宣传处处长,兼公安周报总编
2005.07―2008.08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2008.08―2009.02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2009.02―2011.05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2011.05―2017.03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17.03―2018.07 保留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正局长级
2018.07 退休
2019.11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1 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金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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