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1:08:11
近日,玉溪市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易门县法院院长许传鸿用单位油卡为私家车加注燃油问题。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许传鸿用单位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注燃油42次共计1652.74升,合计金额11232元。2019年3月,许传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2.新平县水塘镇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新平县水塘镇用虚列办公用品支出套取的资金、县政府征用红砖厂补偿费和县财政奖补资金等违规发放春节值班补助共计37800元。2017年2月,用党建工作经费违规发放职工考核奖金共计8000元。2019年4月,水塘镇党委、纪委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通报问责,违纪款已收缴。
3.玉溪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违规公款吃喝、滥发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7年,玉溪市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以公务接待为名公款吃喝,以接待费名义报销餐费86.47万元;违规使用公款21.75万元购买赠送发放礼品;违规使用公款61.49万元向公司人员发放节日慰问金;违规使用公款报销私人国内旅游费用8.03万元。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用公款发放电话费16.07万元。公司原经理袁宗煌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6月,袁宗煌还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4.澄江县原农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借公务出差之机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宴请问题。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期间,澄江县原农业局产业化办公室负责人郭林,先后4次带队到新疆、北京、西藏、内蒙古等地参加会议或培训,期间绕道吐鲁番、南京、重庆、贵州等地旅游,违规公款报销旅游费用16065元;在外出参加会议或培训期间,先后6次违规公款宴请其他单位人员,报销费用24629元。2019年7月,郭林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5.玉溪市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官田村多名村委会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8年每年中秋节期间,大街街道土官田村委会20名村组干部多次违规收受某私营企业负责人李某某赠送的月饼礼盒共50盒,折合人民币5000元。2014年至2019年每年春节期间,大街街道土官田村委会24名村组干部多次违规收受李某某送的礼金,合计金额27900元。2019年7月,大街街道土官田村党总支受到通报问责,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陈江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黄江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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