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重庆璧山法院执结一起租赁欠款案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1:01:59
法制网讯 记者战海峰 通讯员张浩 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一起租赁欠款案时,发现被执行人因入失信名单,其子女读书受到影响,正所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记者获悉,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因租赁钢管扣件等物资,欠付申请执行人刘某款项16万余元。因陈某、李某长期拒不支付,刘某诉至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催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一再允诺马上来处理此事。过了两三个月,却始终未见踪影。据此,执行法官依法将两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几天后,执行法官就接到了被执行人打来的电话,被执行人提出要主动履行16万余元的款项,希望尽快解决此事。原来,被执行人的女儿在一民办中学读书,该中学收费较高。
学校在筛查就读学生父母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时,查出陈某、李某已被列入失信名单。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文件精神:学生的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高收费民办学校不得为其子女办理入学登记相关手续,并向学生父母做好解释工作,让其子女就读公办学校。该学校通知陈某、李某,因其被列入失信名单,如果没有解除失信措施,将对其女儿作退学处理。鉴于此,被执行人陈某、李某主动向申请人履行完毕欠款,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其的失信措施,现该案已执行完毕。
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是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联合惩戒措施,并非是侵害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是保障公民守信守法的重要措施,对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义务。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