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0:55:21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助力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近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实名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临川区鹏田乡鹏田村会计张小明违规拆分低保金发放问题。2017年至2018年,张小明和鹏田村委会八组原组长曾锦飞(已免职)商量,违规拆分低保户付某、曾某香、曾某祥低保金1000元、1800元、680元,发放给该村八组其他一些家庭条件比较困难的村民,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6月,张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乡区甘坑林场慈眉村委会原会计曾国春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1年,曾国春明知自己不符合享受危房改造的条件,利用经办慈眉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便利,以特困户的名义,伪造村书记、主任签字,为自己申请危房改造资金,违规领取危房改造款10000元。2019年6月,曾国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资溪县高阜林场下源村党支部书记陈合成、村主任陈贤文优亲厚友、套取资金问题。2017年至2018年,下源村在冬春救助款发放过程中,违规给村干部亲属发放救助资金4800元。2014年至2017年,以党员活动等名义、提供虚假工资表等方式,套取冬春救助款、农作物受灾补助款、坟山公益林补助、公益林管护费、护林员工资等共75098元。陈贤文、陈合成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4月,陈合成、陈贤文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崇仁县郭圩乡胡家村江背小组组长吴仉孙套取粮食补贴问题。2005年至2007年,吴仉孙利用职务便利,将属于该村集体的机动田42.8亩登记在自己儿子吴某名下,并以吴某名义申报了粮食补贴,共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5604.6元。2019年5月,吴仉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抚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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