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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期间的利息能否确认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3 15:23:49
一、债务重组期间的利息能否确认企业债务过重需要破产清算的,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利息债务停止计算利息。利息是破产债权之一,可以确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二、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有哪些(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二)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三)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利息是破产债权之一,所以重整期间可以确认利息。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二、债务重组的进行方式有哪些(一)以资产清偿债务:也就是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债务人常用于偿债的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短期投资、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二)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转为资本是站在债务人的角度看的,从债权人的角度看,则为债权转为股权。债务转为资本实质上是增加债务人的资本。债务人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即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即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债务转为资本的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需要注意的是:债务人根据转换协议将应付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资本,属于正常情况下的转换,不能作为债务重组处理。(三)修改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以转让资产、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再如,以转让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利息是破产债权之一,所以重整期间可以确认利息。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知律律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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