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人民法院签发“律师调查令”有待完善规范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10:07:55
律师调查令是由法院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依当事人的申请,授权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前往有关部门调查涉案当事人银行账号、档案材料等与案件相关信息的一种令状。
在我国诉讼程序中,并没有律师调查令的具体规定,是人民法院为了解决案多人少压力,及时、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所做的司法实践。我们在肯定律师调查令的同时,发现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律师调查令制度处于试行阶段,律师持令调查的权限、接受调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履行何种义务缺乏明确法律依据;二是操作流程不规范,没有统一的律师调查令样式,对调查令的有效期也没有形成统一规定;三是申请调查事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对于是否属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协助调查”等情形判定困难;四是律师调查令目前尚未被广泛了解和知悉,部分基层单位或组织仍认为必须法院工作人员到场查询,对律师持令调查不予协助。
因此,笔者提出建议:一是在法律层面对该制度进行规范,明确调查令的性质和相应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确立实施规则;二是对具体操作流程作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探索建立统一的调查令样式,推进律师调查令制度规范化建设;三是与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加强沟通,扩大调查令社会知悉度,推进律师调查令有效施行;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两微一网”、座谈会、法治讲座、联席会等方式对法院“律师调查令”的作用、效力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廖长春 丁 鑫
来源:人民法院报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