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付知杰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09:58:25
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付知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付知杰简历
付知杰,男,汉族,1966年2月生,四川安岳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3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0月至1988年1月,在部队服役;
1988年1月至1988年3月,待业;
1988年3月至1990年4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龙台人民法庭书记员;
1990年4月至1993年5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龙台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
1993年5月至1994年11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1994年11月至1996年2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永清人民法庭副庭长;
1996年2月至1996年7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永清人民法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
1996年7月至1998年5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永清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
1998年5月至1998年8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岳阳第三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
1998年8月至2000年9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岳阳第三人民法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2000年9月至2001年3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
2001年3月至2001年10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2001年10月至2006年1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7年6月至2009年3月,任安岳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9年3月至2009年6月,任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安岳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9年6月至2009年7月,任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助理审判员,安岳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9年7月至2009年12月,任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助理审判员;
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
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员;
2013年12月至今,任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