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房的一方是不是就无家可归了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09:54:34
一、离婚无房的一方是不是就无家可归了(《婚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不一定。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房屋享有居住权或所有权。
虽然根据《婚姻法》第17条和第39条之规定,只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才能在离婚时加以分割,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在分割之列,但这并不意味着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对方可以因此而“见死不救”。
因为《婚姻法》第42条还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一)第27条也指出: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二、如果离婚房产归一方怎么处理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无房的一方是不是就无家可归了?离婚的时候对于房子也应该要进行分配,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另一方也有分配权力。离婚无房的一方被赶出房子之后该怎么样去解决,不清楚的时候就应该找知律律律师来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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