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孕妇捅伤丈夫获刑 孕妇杀人怎么判刑?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09:38:53
近日,北方一法院受理了一起孕妇伤人案件,法庭上,被告人安某,怀胎六月,生的五大三粗,颇有举重运动员的架势,声如洪钟,面对记者的采访,也是快人快语。
如此性格开朗的女人,如何到了要捅伤丈夫的地步呢。
原来安某的丈夫也是个急性子,脾气很大,两个火药罐子搭伙过日子难免会有很多磕磕碰碰。
尤其安某怀孕后,丈夫也经常拳脚相加,女子怀孕后本就身心都很脆弱,面对丈夫的咄咄逼人,安某日积月累下来的积怨越来越深。也就是上月十八日,丈夫喝了点酒回来又因为一点琐事和安某打了起来,安某一孕妇女流,自然是吃亏不少,身上又多了很多淤青!
望着丈夫满意的沉沉睡去,安某一夜未眠!
第二天中午,丈夫又因为一点小事喋喋不休,安某终于爆发了,称丈夫不备,一个酒瓶子上去将丈夫敲晕了,接着下了狠手,拿起一把刀子捅到了丈夫左胸下部,顿时见红,丈夫应声倒地!
随后,安某自己报了警。
后丈夫送往医院,经过鉴定,其丈夫所受损伤为轻微伤,但伤处为要害部位,所以安某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最后安某以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兼主动投案,所以法院给与如下判决。
安某被处有期徒刑三年,由于怀孕,依法缓刑三年。
孕妇杀人怎么判刑?1、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利,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按照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经控辩双方参与的举证、质证、辩论、最终陈述的法定审理程序,合议庭认为孕妇构成故意杀人情节轻微的犯罪事实,也就是说可以认定受害人对于自身死亡的后果负有极大的过错,孕妇作为犯罪嫌疑人虽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但是属于受害人对于矛盾的产生、激化、发展都负有严重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孕妇因为受到对方上述严重侵害行为的刺激所导致的情绪严重失控,而激情杀死对方,可以认定孕妇的主观恶性相对较低、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最终,将按照故意杀人情节轻微追究其刑事责任。
依据刑法49条的规定,审判时正在怀孕,依法不适用于死刑,因此,无论如何,该孕妇不会被判处死刑。
2、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或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于死刑。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依法不适用于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