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空心村”撤并将实施,未来农村的闲置宅基地支持建大型养殖!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09:37:51
7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多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相关建议的答复,主要涉及加强空心村治理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答复称,将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同时继续推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答复的内容有点多,还都是广大农民朋友关心的问题,小编简单作了梳理整合,一起接着往下看。
组织开展空心村调查
有步骤推进空心村撤并
农业农村部表示,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有序推进村庄搬迁撤并。农业农村部采取问卷调查和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进行了抽样调查,初步掌握了空心村有关情况。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厘清工作思路,在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针对各地不同情况和不同空心村类型,突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空心村撤并工作。
据透露,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各地针对当地实际优化村庄布局,对部分空心村宜撤则撤,宜留则留,并结合国土综合整治进行土地整理。
数据显示,我国城镇化率已从改革开放前1977年的17.5%大幅度上升到2018年的59.58%,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990年的3.02亿人增长至2018年的8.31亿人。但是另一方面,伴随着人口大量向城镇转移,不少村庄出现了空心化现象,农村也出现了大量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一项中科院的研究发现,全国空心村闲置宅基地的综合整治潜力约为1.14亿亩。
此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2019年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牵头制定的《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以及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均对加强村庄规划和空心村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司长张天佐在今年6月份的新闻发布会上曾表示,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大量的人口转移到城镇是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空心化乡村治理,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的难题,问题的解决需要综合施策。
治理空心村,还要顺应经济发展的规律,通过行政的办法和经济的激励措施鼓励剩余人口向中心村转移。在这个过程中,要处理好农民的权益,包括集体经济的收益权、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等,推动有序地转移。
继续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进一步健全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农业农村部在答复中称,为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2015年国家启动了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等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按照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目标要求,试点地区主要在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有偿退出、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等方面开展了探索,总结了一批可行的改革成果。
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共腾退出零星、闲置的宅基地约14万户、8.4万亩,办理农房抵押贷款5.8万宗、111亿元。在试点基础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了调整完善。此外,农业农村部已将宅基地立法列入农业农村立法工作重点,启动了立法调研等基础工作。
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保障农民宅基地合理需求的有效途径,依法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
答复中明确,农业农村部目前正会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研究制定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改革试点探索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健全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盘活闲置宅基地支持大型养殖
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支持包括养殖、加工类项目在内的乡村产业发展。此外,财政部支持各地以促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围绕具有区域优势、地方特色等条件的农业主导产业,聚焦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支持东北粮食主产区依法依规将盘活的闲置宅基地用于发展大型养殖、加工类项目。
关于涉农资金整合,答复中也提到,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抓好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从中央、省、市、县多个层面继续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乡村振兴。
本文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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