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与强奸有什么区别?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7 09:36:31
通奸是指未明确建立彼此婚姻配偶关系的同性或异性之间自愿发生非单方面性行为的行为。它与强奸有什么区别呢?对强奸未遂的有什么处罚?
一、强奸与通奸的区别有哪些呢
1、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2、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双方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3、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4、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二、强奸未遂的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如果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或者是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综上所述,未遂犯比照上诉的处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对强奸罪的处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原则: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强奸与通奸的区别小编在上文有详细的解答,对于强奸未遂的处罚相对于既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还有问题的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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