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代理人误导欺骗如何维权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21:45:58
【案情简介】
2012年2月,浙江的章先生想给刚出生的孩子买一份保险,他的妻子找到**保险代理人倪-女士上门来做保险规划。
章先生和妻子对于保险了解不多,对于保险公司提供天书般的保险建议书完全看不明白,所以只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一个是希望在孩子18岁成年时给他一笔教育基金,二是希望投保的钱在经济不宽裕的时候可以全部取出(可以不要分红),希望保险代理人给出专业合理的建议。
于是保险代理人倪-女士推荐了的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并告知章先生和妻子,这款保险产品完全可以满足他们的要求,在孩子18岁的时候可以取出全部保费和收益,大约40万元,而且想用钱时随时都可以取出。于是章先生和妻子同意投保,投保人为妻子罗女士,年缴保费26096.5元,缴费期限十年,合同于2012年2月26日生效。
最近,由于章先生家经济不宽裕想要拿回本金,于是拨打**保险客服热线询问,却得到完全不同的答案。截至2015年1月份,章先生共计缴纳7.8万元保费,如果现在拿回相当于退保,只能拿到2万多元。
新浪财经查询合同条款发现,平安金裕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即便是等到孩子满18周岁时候,想取出钱也是按照退保处理的,领取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和生存返还金以及分红。合同显示,第18年保单的现金价值是20.93万元,并可领取8.55万元生存返还金(领取9次,每次是9500元)。也就是孩子18岁时退保的话,章先生可以拿到29.4万和不确定的分红。
章先生认为,**保险代理人在销售时利用投保人对于保险的不了解,故意误导,一是没有明确告知保单是终身型保险,二是没有明确告知取出本金属于退保以及退保要损失本金,三是夸大保单分红收益,孩子18岁时取出的话,保单的现金价值和生存返还金以及分红达不到40万。这份保险并不符合当初自己想达到的要求,因此希望全额退保,终止合同。
交涉结果:章先生与保险代理人沟通,倪-女士称只能进行退保或减额缴清,章先生对此并不满意。新浪财经致电**保险,客服人员记录了章先生的诉求,称会尽快与张先生联系,解决此事。
【法律解读】
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不过这几年买保险都有回访电话的,如果代理人没给你讲清楚,回访时公司回访人员都会讲一遍的再,你回忆一下回访时有录音你有争议可以去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投诉。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