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怎样确定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21:18:55
一、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
承运人因过失违反处理承运货物应加以的注意时,对于承运货物的毁损、灭失应负责任。即使对于货物的迟到也应负责任,除非承运人能证明其在处理货物时已加以必要的注意及处置,才可免除其责任。
损害赔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契约另有订明外,应以填补债权人所受损害及损失利益为限。
运送货物有丧失、毁损或迟到者,其损害赔偿额,应依其交付时目的地之价值计算。运费及其他费用因运送货物之丧失、毁损无须支付者,应由前项赔偿额中扣除。
运送货物的丧失、毁损或迟到,属承运人故意或重大事故所致者,如有其他损害,托运人得请求赔偿。
因迟到的损害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因其运送货物全部丧失可得请求的赔偿额。
根据海商法条文说明,货物的丧失、毁损或迟到,责任属于船公司时的赔偿金额为:
二、货物的毁损灭失时的最高赔偿额
托运人于装载前声明货物的性质、价值并记载于提单上的,一旦发生损害时,承运人应照价赔付,必须注意的是,托运人的声明不仅是货物的价值,同时也应包括货物的性质。仅有货物价值的声明,而无货物性质的声明,不能满足条件。除此之外,托运人的声明必须载于提单上。
凡装载前未声明其价值及性质的货物,其损害尚须视该船只所属国家的货运条例及其所签发提单的条款而定其赔偿金额。例如,海牙规则及英国海上货运条例规定,每件或者每一运费单位以200英镑为最高限额,美国海上货运条例则以每件500美元为限,13本则以10000013元为限。《维斯比规则》改为每件或每一运费单位最高10000法郎,或者每毛重公斤30法郎,两者以较高的金额为准。《汉堡规则》规定每件或其他货运单位835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ngRight,缩写SDR)或每毛重公斤2.5SDR,两者以最高数额为准。
公路、铁路、邮包的公约协定按金法郎计算赔偿限额。
三、船运输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1)货物装卸时发生的损失。如野蛮装卸致使货物跌落或相撞的损失。
(2)积载不当而致损。如轻重货物不合理堆积、货物串味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3)短装短卸损失。因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装卸货物短少、数量不足等损失。
(4)照料不当而致损。如在运输途中,没有及时、适当通风;调节货舱温度导致货物腐烂、受冻等损失。
(5)货物水渍损失。除共同海损外,货物遭受海水浸泡而失去使用价值等。
(6)不合理绕航或变更航程导致的损失。如触礁、沉没、互撞等致使货物损失等。
(7)不按规定将货物装于甲板而致损。如承运人擅自将货物装于甲板上,而使货物致损等。
我国法律规定运送货物的丧失、毁损或迟到,属承运人故意或重大事故所致者,如有其他损害,托运人得请求赔偿。以上就是知律律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船运输损害赔偿违约金怎样确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