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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被刺死案嫌犯一审,死刑要复核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6 00:00:24
前一段时间上饶小学被刺死亡案件有了最新的进展,犯罪分子被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那么未成年被刺死案嫌犯一审,死刑要复核吗?下面就由知律律小编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够实质意义上的帮助您。

 

未成年被刺死案嫌犯一审,死刑要复核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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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死刑的情形

 

1.适用条件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犯罪的性质极其严重、犯罪的情节极其严重、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极其严重的统一。

 

2.适用对象限制。 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典第49条增加1款作为第2款: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适用犯罪性质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很少适用过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

 

4.适用程序限制。刑法第48条第2款:“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关于死刑案件核准问题的决定》规定,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防火等罪行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不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5.执行制度限制。刑法第48条第1款:“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律师顾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如果读者在遇见其他问题,可以来知律律找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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