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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拘役要不要在看守所干活的?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6 00:00:24

  看守所是我国关押人犯的机关之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被送达看守所羁押,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限三个月以下的犯罪分子,可以看守所服刑,那么判拘役要不要在看守所干活的?下面,知律律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判拘役在看守所干活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如果在看守所执行的,是有可能要参加劳动的,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役有哪些特点

  

  1.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关押的犯罪分子。由于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方法,它主要适用于那些罪行较轻,但又必须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进行劳动改造的犯罪分子。

  

  2.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而不是像管制那样仅是限制被执行人的一定人身自由。

  

  3.拘役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拘役虽与刑事拘留、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样短期剥夺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但性质却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拘留是一种司法处分,而拘役则是一种刑罚方法,在性质、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以及适用期限与上述几种拘留措施都有明显的区别。

  

  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而不是像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在监狱执行。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的,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如果在看守所执行的,是有可能要参加劳动的,参加劳动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以上就是知律律为大家整理有关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比较复杂情况,欢迎您随时找我们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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