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动产担保物权?要满足什么条件?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6 00:10:32

一、不动产担保物权是什么?
不动产担保物权是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他可以申请法院变卖抵押财产抵偿其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2、质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3、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二、不动产担保物权设立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价值评估应该公允。抵押物的价值应该经过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评估报告权,然后根据评估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和担保价值
4、办理抵押登记。依照我国法律,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注意:不动产抵押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权不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三、不动产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1、如债务人不能按时还款,担保人应担责。
2、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担保人利益
四、不能做抵押的不动产:
1、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动产;
2、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具有纪念意义度的建筑物;
3、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4、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动产;
5、产权关系不清或有争议的财产;
6、来自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动产;
7、未取得合版法权证的违法建筑物。
抵押是对于不动产担保类型中比较厂常见,因为抵押的话它是可以利用房屋来进行的,而房屋的价值一般都比较大,所以它抵押所获得的一些贷款也是比较多的,但是如果贷款偿还不了房产会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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