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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滥用职权是什么以及法定范围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20:30:39
行政滥用职权含义
行政滥用职权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出于不合法动机而背离法定目的的行为。
行政滥用职权的范围和性质
行政滥用职权是行政职权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的滥用。行政权限包括羁束权限和自由裁量权限,但滥用职权仅限于滥用自由裁量权。
行政滥用职权虽然发生在自由裁量权限范围内,但它因本身具有违法性而属于行政违法的范畴。理由是:
(1)滥用职权是背离法定目的的行为,这一特点决定了其行为的违法性。
(2)滥用职权的违法性已为世界各国和地区所公认。
(3)我国行政诉讼法也确认了滥用职权的违法性。
行政滥用职权的特点
(1)行政主体的行为没有超越法定权限。
(2)行政主体主观上出于不合法的动机。这里所谓的“不合法的机”包括不正当的动机(如挟嫌报复)和非法定的动机(即动机正当但不合法,如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
(3)行政主体的行为客观上背离了法定的目的、原则和要求,即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或虽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但不符合法律授权的特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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