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任何组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怎样的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20:23:02
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审计组长除对审计组工作全面负责外,应十分注意协调处理审计中各方面的事项,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派出的审计机关领导请示汇报,按照审计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审计,合理确定审计组人员分工,审核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检查监督工作进度,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审查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检查监督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及审计项目资料立卷归档等工作。
审计组其他人员在组长领导和协调下进行工作,并对分担的审计工作负责。审计组长应根据各成员的能力和特点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个成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各尽其能,在分工基础上相互配合,协调工作,以求有条不紊高效率地完成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事项。
审计组的任务
包括下达审计通知书;收集有关资料;制定审计方案;具体实施审计查证;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审计事项进行初步评价;起草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人及其所在单位意见;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草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督促审计决定的落实;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资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必要时协助审计听证答辩等。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