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混同和抵销的区别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20:20:41
合同混同和抵销的区别
1.抵销,是指两人互负同种类的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冲抵所负债之清偿,而使双方的债务在等额内相互归于消灭的行为。
例子:甲欠乙50元,乙同样欠甲50元,两个的债权债务刚好可以抵消。
2.混同:指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的法律事实。
例子:甲(父)和乙是父子关系,且乙已经成年,甲欠乙100元,当甲去世后,乙继承了甲的财产后,债权债务就同归一个人,这个时候就是财产的混同。
法定抵销的条件
法定抵消就是由法律规定行使条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当事人的抵消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99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因此,法定抵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互负债务。
债务抵销是以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为基础的。如果只有债权或者债务,都不能发生抵销的效果。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
债务抵销的效果是清偿债务,因此只有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才能行使债务抵销,否则就是强制对方履行债务。
(3)债务的种类、品质相同。
互负的债务性质和特点要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其他物品。偿还债务的物品质量、规格、等级有差别的,原则上不允许抵销,但是如果一方主动以自身品质较好的与对方品质较差的抵销,这种情况是允许的。
通过小编的整理可以知道,合同混同和抵销的区别主要是,混同是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从而使债的关系消灭。以上就是知律律小编为大家总结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欢迎来知律律进行在线的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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