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我国反收购措施之探讨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20:07:55
一、事前预防措施
事先预防措施是公司管理层为防止公司成为他人收购的目标,事先在公司章程中或股权计划中采取的反收购措施。在章程中设置反收购条款。在公司章程里设置反收购条款是应对恶意收购的有效措施,也是最简便、最廉价的反收购措施。出于反收购的目的,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设置一些条款,并以此作为并购的障碍。
二、事后抵御措施
事后抵御措施则是指发生收购行为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为对抗敌意收购者而临时采取的各种反收购措施。被收购公司可以采取法律手段提起诉讼,使收购方提高收购价。
目标公司提起诉讼的理由主要有三条:第一,反垄断。部分收购可能使收购方获得某一行业的垄断或接近垄断地位,目标公司可以此作为诉讼理由;第二,披露不充分。目标公司认定收购方未按有关法律规定向公众及时、充分或准确地披露信息等;第三,犯罪。除非有十分确凿的证据,否则目标公司难以以此为由提起诉讼。
法律诉讼有两个目的。第一,它可以拖延收购,从而鼓励其他竞争者参与收购;第二,可以通过法律诉讼迫使收购者提高其收购价格,或迫使目标公司为了避免法律诉讼而放弃收购。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