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方没有告知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20:03:00
我爱我家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七月初在我爱我家找房,7/5签下合同,租下一套其代理的二居室。住下后发现楼下施工,日夜不停。因怀孕七个多月,本来晚上易醒,夜间施工的噪音令人难以入睡,白天头晕脑胀,也因为太吵不能在家休息。问我爱我家物业电话未果,打110后得知是公安局在建大楼,去年已发放扰民费,并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找我家我家,要求重新租合适的房子,我们不再出中介费,并要求将此套房忙做无缝连接出租。店长答应,两周后7/28,在我们的催促下,业务员带我们看过两次房,因为怀孕要生小孩坐月子,对房屋通风,环境等要求较高,没有满意的房子。业务员解释目前房源少。同时业务员仅带过一次客户来看过目前居住的房屋。于是我们与店长商量是否能退还此套房的中介费,我们自己再去别的我爱我家点找房。店长答应申请并说应该没问题。两天后却告之,这个合同已经完结,不能退。如果不满意,可打投诉电话。两天投诉电话的结果一样:中介费不能退,此套房如果要退,需支付两个月违约金。只能做无缝连接,继续由我爱我家帮我们找到下一个租户为止。
我的疑问:在此租赁过程中,我爱我家是否未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他们代理此套房已超过五年,知道施工工地发放扰民费等事情。但未告知。我需要承担自己再找房子的中介费,此套房的中介费。而我因太吵,需要尽快搬离,那还需要承担他们在找到下一个租房前此套房的房租。这样是否公平??我是否可以向工商局提成申诉?
谢谢律师的解答,如果确实我爱我爱没有任何责任,我们只能有苦自己吞。我们是否有可以、维权的立场?
淄博律师解答:你好,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的约定解决,建议协商解决,如果房屋确不能居住,那么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