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土地使用税计算时间怎么算?征税标准是怎样的?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06 00:11:11
土地使用税是按照使用的土地面积对土地使用者进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那么土地使用税计算时间怎么算呢?征税标准又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税是什么?
土地使用税是针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对象收取的,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要按照使用的土地面积缴纳一定额度的土地使用税。
目前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的城市征收,不是征收地区的城镇,使用土地则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另外,为了鼓励农民利用荒地、滩涂等地,国家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还给了10年的免税期。
二、土地使用税计算时间怎么算?
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地区的土地使用税都是按年计算的,不过缴纳期限可能不完全一样,具体可以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土管部门。
如果是通过出让或者转让等方式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般需要从合同上写的交付土地日期的次月开始交使用税,如果没有约定时间,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次月开始交使用税。
三、征税标准是怎样的?
1、采用定额税率,不同类型的城市税率会有差别;
2、税率具体标准: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3、城市划分以人口为标准,其中人口在50万以上的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50万的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的为小城市。(详见《城市规划条例》)
以上就是土地使用税的相关内容了,希望能对您有一定帮助~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