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热点问题
一般保证期间如何起算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9:40:49
一般保证期间如何起算
关于保证合同的起算时间,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作出明确的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因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不同而不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保证合同生效后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的某一个时间,或者是主合同开始履行的时间,但应当注意的是,保证期间的届满日不得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有什么效力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从这种意义上说,保证期间也就是保证责任有效存续的期间,这就是保证期间的积极效力的方面。另外,其还有消极效力的一面,就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一定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因为保证期间的届满而被免除。
以上就是知律律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知识,本网站为您提供专业的律师咨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入知律律咨询。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最新文章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