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不在债权人放弃物保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的约定是否有效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9:39:06
裁判摘要:保证人不在债权人放弃物保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新规定,合法有效。
案情简介:**公司与**中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及是否放弃其他担保权利,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或债权人放弃其他担保权利等抗辩债权人”
裁判原文节选【案号:江苏高院(2015)苏审三商申字第00056号】**公司与**中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第五条第三款即“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及是否放弃其他担保权利,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或债权人放弃其他担保权利等抗辩债权人”的约定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担保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关于“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的规定,并非关于合同效力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据此认定本案中《最高额保证合同》中第五条第三款无效。另外,所谓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本案中并无证据证明该条款系由**中行预先拟定且在签订该合同时未与**公司协商,亦不属于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格式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形。故对于**公司关于该条款违反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涉及格式条款、违反公平原则,应属无效条款的申请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对于你提出的“保证人不在债权人放弃物保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的约定是否有效”问题,知律律小编已经整理出来了,保证人不在债权人放弃物保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的约定是有效的,只要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新规定,有问题欢迎咨询知律律律师。
咨询法律问题留言给律师(1分钟内回电):
-
租房合同中房主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效吗
-
夫妻为逃避债务而离婚债权人应当如何办
-
诈骗后一直在还钱属于诈骗吗
-
劳动纠纷可直接上法院吗
-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
劳务派遣的员工致害由谁承担
-
公司拖欠工资离职通知书需要提前多久递交给公司?
-
劳动关系中公司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违法吗?
-
双重劳动关系职工受伤怎么办
-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
出险后自己全责还需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
车祸肋骨骨折够伤残吗
-
寻衅滋事罪中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条件会有哪些
-
没有委托人签字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有哪些
-
当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法院会怎么判
-
哪几种情况一定会判缓刑?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需要承担如何的刑事责任
-
寻衅滋事的处罚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