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打黑新招限罪犯30天内自首
- 作者:admin 发表时间:2022-12-27 19:35:31
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之际,为保障广州亚运会、深圳大运会的顺利举办,同时为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昨日,深圳市政法委联合市公检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即日起深圳将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对6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从重从快打击,与此同时,深圳昨日还公布12家单位的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电话,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
深圳市委、市政府昨日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检察、法院部门要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6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具体包括: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公然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欺行霸市、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经营地下赌场、色情场所等非法行业,组织进行赌博、放贷、卖淫、偷渡、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受人雇佣,充当打手、杀手,替人“看场”、插手纠纷、强索债务,实施绑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拉帮结伙采用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非法手段,对娱乐和餐饮等场所收取“保护费”的;以经济实体为掩护,长期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私藏枪支弹药、管制刀具,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杀人、绑架、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的。
据介绍,今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3029件4745人,提起公诉3316件5587人。其中,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放火、绑架、抢劫、强奸八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889件1354人,提起公诉864件1433人。
《通告》指出,凡是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分子、严重暴力犯罪分子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并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到当地公、检、法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交代违法犯罪事实,争取从宽处理;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严禁政法机关工作人员通风报信、徇私枉法。对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人员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通告》规定,对积极举报揭发或主动扭送犯罪嫌疑人的群众,公、检、法机关将予以奖励,并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进行保护。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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